<<资助治安巡逻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14:36
最近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上南治安队在上南管治一带,收取每家每户的个体户商铺经营者所为的<<资助治安巡逻费>>100元整。在这里我想咨询一下广大的知情人士,国家有定这条收款条例吗??有其相关的收款规定吗???谢谢!!!!

其实,社会治安是靠大家一起来搞好的,政府出人,群众有钱出钱,没钱也没会强制性的。目前,全国各地都存在收治安巡逻费问题,有的地方叫治安联防费,因为国家在这方面没给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或者村委等组织下拨这项费用,但是大家又想搞好社会治安,而又不知从哪开支这一笔费用,所以就出现治安巡逻费、治安联防费的现象,要知道,目前中国的警力是很有限的,光靠那几名警察是远远不够,但又想增加警力又不想花更多的钱,所以只能聘请一些治安巡逻人员,人家巡逻肯定要吃饭啊,有的还要养家呢,所以收取这项费用也是有文件的,一般不会乱收费(当然如果他们多收了,那就叫乱收费了),但是治安费用是一种自愿性的,你可交可不交,没有强制性,意思是叫群众支持治安工作而以,如果你没交,也没有人抓你去关这个道理。

没有收取此类费用的法律依据。
一般而言,行政机关是无法出面收费的,因为行政机关收费除了需要法律授权外,还有复杂的审批程序。据我所知,一些地方采取建立群众组织来收取“治安联防费”或者你所说的“治安巡逻费”,并加上“资助”此类资源的色彩。这也算是一种灰色的行为吧。